SCI共一作者可以升副高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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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职称晋升(如升副高)评审中,SCI共同第一作者(co-first author)通常被认可为第一作者,但实际效力取决于以下关键因素:
1. 单位政策是决定性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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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遍认可:
绝大多数高校、医院及科研机构将共同第一作者等同于第一作者(符合国际惯例),满足副高评审的论文要求。 -
政策差异需警惕:
部分单位可能规定:- 仅认可排名首位的共一作者(如序列第一人);
- 对共一作者的论文打折计分(如唯一第一作者计10分,共一作者每人计7分);
- 限制共一论文数量(如仅接受1篇共一论文作为代表作)。
2. 提升认可度的关键材料
为确保共一作者身份无争议,申报时需同时提供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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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刊官网PDF原文:
包含共同第一作者的脚注声明(如*These authors contributed equally to this work)。 -
图书馆检索报告:
加盖公章(需标注分区、IF等指标)。 -
单位贡献证明(必要时):
由通讯作者或课题负责人签字确认贡献说明。
3. 竞争性场景下的注意事项
若名额有限,评审可能综合评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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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文质量权重:
共一作者的SCI分区(中科院/ JCR)、影响因子、学科排名比作者排序更重要。 -
非论文指标:
教学、临床工作量(医学)、基金项目、专利等综合业绩可能影响评审结果。
结论与建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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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则可行:
共同第一作者通常可申报副高,但需优先查阅本单位《职称评审细则》。 -
重点核查:
- 是否存在“仅认排序第一作者”的条款;
- 共一论文是否纳入“代表作”数量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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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化支撑:
提供原文标注页+检索报告,避免因材料不全被降级处理。
注:若单位政策模糊,建议提前与人事处/科教科书面确认,并留存沟通记录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