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文二审后,还可以修改内容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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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术期刊审稿时,论文过了二审,一般还能有修改内容的机会。但这个机会不是一定有的,全看二审后编辑给的最终决定。编辑的决定通常分好几种情况,每种情况里,能改多少、改成什么样,差别都挺大。
最常见的一种情况是,二审之后,审稿人可能还会提些要再完善的意见,这时候编辑会给 “小修后接受” 的决定。这个结果算很积极的了。到这一步,你不光能改内容,还必须得改。不过修改得抓准重点,就盯着审稿人剩下的那几个小问题弄 —— 比如有些说法要再讲清楚点,补几篇不太重要的参考文献,或者把图表格式调一调。这种修改幅度都小,目的就是满足审稿人最后那点要求,顺顺利利拿到录用。这时候可别自作主张,改些超出审稿意见范围的内容,还改得很多,那样容易出岔子。
还有一种情况,编辑可能会说 “修改后重新投稿”。出现这个决定,通常是论文改了两轮,还是有不少问题。但编辑觉得这篇论文的研究核心是有价值的,所以没直接拒掉。这种时候,你肯定能改内容,而且得往深了改、往大了改,改的幅度说不定跟重写差不多。改完之后,这篇论文不算之前版本的继续审核,得当成新投稿交上去。而且很大概率,编辑会找新的审稿人来评。这个决定,既有挑战,也藏着机会。
最理想的情况是什么样?就是编辑直接给 “接受” 的决定。这意思很明确,论文不用再改,直接就能发表。这种时候,你别想着改什么实质内容,改了既没必要,也不允许。顶多就是期刊有格式要求,你按要求把排版最后调一调。
反过来,如果编辑给的是 “拒稿”,那这篇论文在这个期刊的审稿流程就结束了。你没法在这个投稿流程里再改内容。接下来你能做的,就是把论文改一改,投到别的期刊去。
不管碰到上面哪种情况,跟编辑沟通都得专业、诚恳,这一点特别重要。尤其是你觉得审稿人的某些意见不对的时候,得在回复信里把道理说清楚,还要有依据。整个过程中,学术态度必须严谨。你改的每一处,都得有扎实的证据和数据支撑,还得保证整篇论文逻辑能串起来。
